西曆2007年 民國96年 農曆歲次【丁亥】年 生肖屬【豬】
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
資料來源:行政院人事行政局
http://www.cpa.gov.tw/
2007年政府機關總放假天數:114天
日曆檔案下載:(Excel檔案)
http://www.cpa.gov.tw/cpa2004/pfattend/download/EXWT95060202.xls
【2007年主要假日】
農曆除夕為:二月十七日(農曆十二月三十日,星期六)
農曆春節為:二月十八日(農曆正月初一,星期天)
端午節為:六月十九日(農曆五月初五,星期二)
中秋節為:九月二十五日(農曆八月十五,星期二)
附錄:95年6月2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新聞稿
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表示,行政院核定中華民國9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,明(96)年全年總放假日數為114日,其中併同週休二日或補假形成連續3日以上假期者,僅農曆除夕暨春節假期,計放假6日(2月17日至22日,星期六至次週星期四)。
人事局局長周弘憲說明,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,明年放假之紀念日及民俗節日,其中紀念日有: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(1月1日)、和平紀念日(2月28日)及國慶日(10月10日);另民俗節日有:農曆除夕(國曆2月17日)、春節(國曆2月18日至20日)、民族掃墓節(國曆4月5日)、端午節(國曆6月19日)及中秋節(國曆9月25日),上述節日於當日放假1日,但農曆除夕、春節初一(即2月17日、18日)適逢星期六、星期日,依規定於2月21日、22日補假兩天。
周局長特別指出,96年度與週休二日間隔1日上班日之節日中,計有:農曆除夕暨春節假期、民族掃墓節(4月5日,星期四)、端午節(6月19日,星期二)及中秋節(9月25日,星期二),是否調整放假一節,以農曆除夕暨春節假期最為各界關注者,經查目前並無調整放假之相關規定,又查91年及本(95)年農曆除夕暨春節假期最後1日均適逢星期四,與明(96)年情形相同,前經行政院核定,均未調整放假。經考量實施週休二日以來,放假情形已趨於固定化、常態化及法制化,並為一般國人所接受,因此,上述情形不予調整放假。
周局長最後說明,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係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,至私人企業勞工之放假及補假,係由勞資雙方依勞動基準法及其勞動法規主管機關(行政院勞工委員會)相關規定自行協商辦理。